关于做好2023年年底毕业研究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8日   点击人次: 2907   

2023年年底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就业工作安排,即日起办理2023年底毕业研究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

一、毕业去向登记流程

1.登记平台

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服务号(微信号:snnujyzx)

毕业生登录“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或“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服务号”,在“就业系统”中点击“毕业去向登记”,进行毕业去向登记。毕业去向登记完成以学校最终审核通过为准。

2.相关要求

落实毕业去向学生,请于12月15日前将所签就业材料交至招生就业处;若协议书系今年6月底前签订,请同时提交协议书与单位出具的此协议依然有效的证明材料,于12月15日前交至招生就业处,届时将按照原协议予以派遣未按时提交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将按照未就业办理,档案转递至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研究生按照定向省区要求派遣(附件2)

非全日制、定向在职毕业研究生就读期间定向单位变更,需12月15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就业材料交至招生就业处

如使用网签平台签约,需12月15日前将空白三方协议书及打印版网签协议书交至招生就业处。

二、就业方案核对

1.核对时间

2023年12202023年1222

2.核对方式

可通过网页版就业管理系统(网址:job.snnu.edu.cn)或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微信服务号(snnujy)进行核对。(校内核对操作指南见附件5

3.核对内容

本次核对主要核对以下信息:

基本信息:学号、姓名、性别、专业方向、培养方式、学制、生源所在地、户口是否转入学校、个人联系电话;

就业信息:单位名称、单位联系电话;

档案转递信息:档案转递类型、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所在地、档案转递单位地址、档案转递单位电话、档案转递单位邮编;

户籍迁转信息:户口迁转类型户口迁转所在地户口迁转地址。(户口未转入学校的无需核对)

注意:此次核对的数据是根据毕业生在2023年1215日前提交的相关就业材料以及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制定。

三、档案转递和保留

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一)档案转递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国(境)的,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国内升学的,转递至录取学校。档案回户籍地的,有关联系方式可在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官网查询。(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接收信息可参照附件1《2023年全国地市毕业生就业档案转递地址或户籍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公布信息)

非西安生源毕业生落户西安,需要将档案派遣至西安的,请务必12月15日前落户后的户籍材料复印件(材料注明学号、专业和学院)交至招生就业处

毕业后查询档案去向,请关注“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公众号。

(二)档案保留

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

1.档案保留申请时间

12月1820工作时间

请有需要的毕业生务必按期办理,逾期不再受理档案保留申请。

2.档案保留申请流程:

1)毕业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档案保留申请表》(附件3),交至培养单位审核。

2)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在2023年1222日前将学生《陕西师范大学档案保留申请表》和《2023届毕业生档案保留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盖章交至就业中心,将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snnujyzx@snnu.edu.cn。

3学校审核后,12月25日在就业信息网上公布档案保留名单并将档案保留名单移交档案馆。

3.档案保留相关说明:

1)原则上定向培养、国家专项招生以及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档案不予保留。

2)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档案保留期限为两年。

3)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2年保留期内落实毕业去向后,需在就业系统中上传相关信息,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后,在学校一网通办系统中申请档案转递,就业中心审核后,报档案馆审核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参照附件6。保留期结束后仍未办理调档的学生按照档案馆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已确定年底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使用《202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提交签约材料时需同时上交新版空白协议书。年底毕业的研究生使用《2024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12月15日前将就业材料和空白的《202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同交至招生就业处

2.2023年底毕业研究生若与原签单位解约换发2023就业协议书需要12月8日之前原单位解约材料和原三方协议书招生就业处办理协议书换发手续

办理地点: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西205办公室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37961

招生就业处

2023年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