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 点击人次: 391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重点群体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做好我校2026届重点群体毕业生摸排建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重点摸排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毕业生(以教育部反馈名单为准)。同时,各单位可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自行识别并增补其他存在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二、工作目标
对重点群体毕业生进行精准摸排,构建“一对一”帮扶机制,实施就业引导、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岗位推荐等多元化帮扶举措,确保重点群体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精准摸排,实施动态管理。各培养单位需对重点群体毕业生信息开展全面摸底,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填写《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记录表》(见附件),每月及时更新完善并留存备查。严格落实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专任教师、就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及研究生导师与困难学生 “一对一” 结对帮扶制度,构建全流程动态帮扶机制,针对不同类型困难学生精准实施 “一人一档”“一生一策” 管理模式。
(二)拓宽渠道,强化岗位推荐。针对性拓展招聘市场资源,充分调动院(系)领导、管理干部、专任教师参与岗位拓展。积极对接合作企业、人才服务机构、优秀校友等渠道资源,确保为每位重点群体毕业生离校前推荐不少于 3个有效岗位。
(三)分类施策,提升就业能力。引导毕业生积极参与“宏志助航计划”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依据学生个性化需求,分类别、精准化开展职业规划指导、简历制作优化、求职面试技巧培训、备考辅导和实习实践等活动,全面提升重点群体毕业生求职竞争力和岗位适配度。
(四)强化疏导,做好政策赋能。密切关注重点群体毕业生因就业压力引发的心理焦虑问题,通过专业化心理援助和常态化谈心谈话,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和就业观。充分运用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优惠帮扶政策,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助力重点群体毕业生顺利求职创业。
联系人:周 天、吴 乐
联系电话:029—85310327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新勇西208办公室
招生就业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