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0日 点击人次: 27982
各培养单位及2025届毕业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毕业生去向信息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确认对象
2025届全体毕业生(含结业生)。
二、信息确认流程
(一)操作流程
1.进入“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毕业生-去向登记,点击【去向登记确认】。注意无需进行【毕业去向填报】。
2.确认去向信息、档案信息、户口信息。若信息无误,选择“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提交即可。
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二)其他说明
如去向信息/户档信息为空或有误,请联系辅导员或学校集中派遣办公室(029-81537961)处理,待学校更新后,再进行【去向信息确认】。
三、档案户口相关事项
(一)档案转递地址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毕业去向确认部分仅能看到档案转递单位类别、单位名称及单位所在区县。毕业生档案寄送地址以我校就业管理系统(job.snnu.edu.cn)中的档案信息为准。
(二)户档信息注意事项
1.公费师范生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档案按照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转递。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公费师范生档案按照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档案派回生源省份相关管理部门。
单位名称显示【统筹】的公费师范生,如已落实具体单位,请在离校前由各培养单位集中将签约材料交至新勇活动中心西302办公室,相关毕业生于6月26日-7月1日期间再进行信息复核。
未办理完成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解约手续或跨省就业审批流程的,按照原协议省份(生源省份)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2.定向/委培/在职毕业生
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毕业生需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档案转递至原定向、委培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毕业生档案按照各定向省区要求进行转递。
3.升学深造毕业生
升学本校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别应为【升学本单位接收】;升学外校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别应为【升学外单位接收】。
国外留学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别应为【转回生源地】或【托管单位接收】。
4.未落实去向的毕业生
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档案信息登记为原籍人才服务机构,具体地址需与原籍人才服务中心确认,避免档案地址有误。
5.生源地信息有误
生源地有误的,请在6月24日前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到集中派遣办公室(新勇活动中心西302办公室)审核后变更,于6月25日-6月26日期间再进行信息复核。
因西咸新区划归西安,原属西咸新区相关街道的生源地应修改为西安,请相关同学在6月24日前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到集中派遣办公室(新勇活动中心西302办公室)申请变更,于6月25日-6月26日期间再进行信息复核。
6.档案保留
档案保留以公示的名单为准,不可在档案信息中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或选择暂不确定。
毕业去向信息确认是毕业生离校的必要环节,各培养单位须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位毕业生,做好通知的解读、答疑工作,确保所有毕业生在正式离校前完成毕业去向确认工作。
联系电话:029-81537961 85319076
招生就业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