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毕业生核对就业方案、确认去向信息的通知

2024年6月10日   点击人次: 28829   

2024届毕业生(含结业生,下同)

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是毕业生办理户籍和档案转递接收的重要依据,是毕业生未来报到、择业、落户等重要支撑。为确保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准确无误,招生就业处将开展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按阶段完成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核对和确认。

一、核对时间

第一次核对及确认: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3日全天

信息复核及确认:2024年6月15日-2024年6月18日全天

二、核对范围

2024届全体毕业生(含公师教育硕士)

三、核对流程

第一步:通过网页版就业管理系统网址:job.snnu.edu.cn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微信服务号(snnujy)进行去向信息核对。  

信息无误的请继续完成第二步

信息有误的在【异常备注】栏反馈(格式为:1.XX错误,正确信息为XX;2.XX错误,正确信息为XXX),并于6月14日前由各培养单位集中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新勇活动中心西302办公室6月15日-6月18日再进行信息复核,无误后再进行第二步。

第二步: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网址:https://dj.ncss.cn/)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ncssfwh)进行去向信息确认

核对和确认具体流程请参照附件操作。

四、核对内容

主要核对以下信息:

1、就业信息:单位名称

2、档案转递信息:档案转递类型、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档案转递单位所在地(省市区/县)、档案转递单位地址、档案转递单位电话档案转递单位邮编;

3、户口迁移信息(户口未转入学校的无需核对):户口迁移类型、户口迁移所在地、户口迁移地址。

注意:此次核对的数据是根据毕业生在2024610日前提交的相关就业材料以及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制定。

五、相关说明非常重要,请注意看!

(一)公费师范生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档案按照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转递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公费师范生档案按照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档案派回生源省份相关管理部门。

单位名称显示【统筹】的公费师范生,如已落实具体单位,请在6月14日前由各培养单位集中将签约材料交至新勇活动中心西302办公室,相关毕业生于6月15日-6月18日期间再进行信息复核。

未办理完成公费师范生教育协议解约手续或跨省就业审批流程的,按照原协议省份(生源省份)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二)定向/委培/在职毕业生

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毕业生需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档案转递至原定向、委培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毕业生档案按照各定向省区要求进行转递。

(三)升学深造毕业生

升学本校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别应为【升学本单位接收】;升学外校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别应为【升学外单位接收】。

国外留学的毕业生档案转递类别应为【转回生源地】或【托管单位接收】。

(四)港澳台毕业生

未落实去向的港澳台毕业生,若已联系内地某城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档案转递类别应为【托管单位接收】;实在联系不到的,档案转递类别选择【暂不确定】,并请在6月17日-6月19日期间申请档案保留。

(五)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

若档案转递信息有误,请在就业管理系统核对界面的【异常备注】中写完整档案转递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含省市区)、邮编。若更换了用人单位,请在6月14日前由各培养单位将解约及就业材料交至集中派遣办公室(新勇活动中心西302办公室),相关毕业生于6月15日-6月18日期间再进行信息复核

(六)其他类别毕业生

参照《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登记。期间新落实单位或申请办理违约的,请在6月14日前由各培养单位将相关材料交至集中派遣办公室(新勇活动中心西302办公室)相关毕业生于6月15日-6月18日期间再进行信息复核

(七)档案转递信息不全

原单位不变的情况下,档案转递信息不全或有误的毕业生,请在学校就业系统【异常备注】栏直接反馈(格式为:1.XX错误,正确信息为XX;2.XX错误,正确信息为XXX),6月15日-6月18日期间再进行信息复核

(八)生源地信息有误

生源地有误的,请6月14日前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到集中派遣办公室(新勇活动中心西302办公室)审核后变更6月15日-6月18日期间再进行信息复核。

因西咸新区划归西安,原属西咸新区相关街道的生源地应修改为西安,请相关同学6月14日前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到集中派遣办公室(新勇活动中心西302办公室)申请变更6月15日-6月18日期间再进行信息复核。

六、档案保留

档案保留申请时间为6月17日-6月19日,具体流程和要求参照《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的通知》执行。申请保留的毕业生档案转递方案不可写陕西师范大学,是否申请成功以招生就业处公布的档案保留名单为准。

陕西省选调生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要求档案暂时保留在校,无需重复申请,待分配具体单位后再在一网通办上办理档案转递。

被西部计划项目录取的毕业生档案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保留在校,无需重复申请。待服务期满后,持服务期结束的相关证明及就业材料在一网通办上办理档案转递。

联系电话:029-81536745  81537961

(派遣期间咨询电话较多,如占线请择时再打)

                                                        招生就业处

                                                           2024年6月10日